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星期六, 5月 19, 2007

個案研究(5)~*


第五篇寫作心得幼92丙 2號 蔡依雯

在5/15上課時老師提到如果一個犯了家暴或性侵的人,他是因為患有腦部方面的疾病,所以才會作出這樣的行為(家暴、性侵=腦部疾病),那麼他是否有罪呢?我覺得這樣人如果犯罪,那麼他還是有罪的!雖然他是一個患有腦部方面疾病的人,可是不管如何,他還是必須要為他所做的事負責任,例如:他如果殺人,他也一定要被判死刑,這樣對整件事情及被害者來說才是一個公平的審判!如果說因為有腦部疾病所以殺人、害人無罪,那麼不管他害了幾個人,法律都要任由他為非作歹嗎?我覺得這樣的罪絕對是不可赦免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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